我校2018年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公费定向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8-07-18浏览:109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加快我省教师队伍的建设,2018年,省招办、省教育厅相继出台《关于做好2018年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30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7号)等文件,大力推进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为教育落后地区定向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乡村教师,解决我省教育发展中不平衡的问题,以及开放二胎政策带来幼儿教师供不应求的问题。我校作为省首批幼儿师范高等院校,积极响应省试点工作,并取得可喜的成绩。

我校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类招生工作于5月份开始开展工作,目前这两类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录取72人,其中,指标到市22人;公费定向50人(清远24人、茂名26人)。指标到市类投档录取最高分607;公费定向类茂名录取最低分633清远录取最低分590.57月17日,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类的录取通知书都已寄出,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3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目前,我校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三个专业面向初中毕业生招生,其中,指标到市类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公费定向类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专业。被录取的考生都经过层层的考核,不仅要求中考成绩突出,还需经过综合素质的考核,如报考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的考生需参加相应专业的术科加试,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需参加面试。经术科加试或面试及格后,我校招生办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特别注意的是,被录取为公费定向的学生,入学报到前将与我校、培养计划来源地县政府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须承诺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考生在签订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被录取为公费定向的学生每年可获得2万元补助,用于考生在我校基本修业期的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生活补助费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