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五年制招生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5-03-16浏览:677

1、预报名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下地点确认报名,否则预报名无效:

地区

确认报名点

确认报名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茂名地区

高州市

高州师范学院

招生就业科

32125

0668-6618889

0668-6617228

   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报名点确认报名,如果有身份证的考生可由家长或老师代办,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本人现场确认报名。

信宜市

信宜市第六中学

322

化州市

化州市第四中学

322

电白县

茂港区

电白县教育局招生办

323

茂名市区

茂南区

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323

非茂名地区

可选择我校招生就业科或省内就近并参加本次招生的同类高校进行确认报名。

32125

2、报考要求:考生只可报考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中的一个专业,但可同时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4、美术专业考生在参加专业术科考试时,请自带画具(包括画板),考试用纸的规格为四开,由考场提供,不许自带考试用纸。

5、音乐专业考生在参加专业术科考试时,考场提供钢琴伴奏(考生自备歌谱),不准自带伴奏。

6、录取时间为5月上旬,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中考,未被录取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中考。

7、录取原则:学前教育专业在省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音乐、美术专业:在术科考试合格和文化分进入省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校内专业志愿之间采用平行方式录取。因此,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可跨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