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助学措施(2010年4月)

发布时间:2010-04-19浏览:1946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家庭困难且没有违纪处分现象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生的15%,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协助学生根据政策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

三、学校奖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每学期对全体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分等级表彰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面达30%,最高奖励金额(特等奖)1000元。

四、学校勤工助学

为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身努力克服困难,培养自强不息精神,提高社会适应性和培养社会工作能力,学校每年向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00150个,每人每月补助80150元不等;学校每年还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援助,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