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参加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且综合素质评价在C级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办法:所有专业的志愿填报与高中的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具体办法按各地方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进行,此外,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在填报志愿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专业术科加试。
三、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的专业术科加试办法:
(一)术科加试的报考办法:考生报名时向所在报名点(各学校教务处)或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招生就业科索取《2010年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班音乐(美术)专业招生术科考试成绩登记表》,填写后于5月14日前交回所在报名点或直接交回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招生就业科。
(二)考试内容:
1、美术专业:考试内容为“素描静物”和“色彩静物”两项,各占总分的50%。
2、音乐专业:考试内容为三项,分别是“声乐”、“舞蹈”和“练耳”,具体要求如下: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占总分的50%;
(2)“舞蹈”:自备舞蹈片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占总分的30% ;
(3)“练耳”:听音能力(听单音),占总分的20%。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地点: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
(五)学校招生代码:8880005
(六)其他事项
1、考生于
2、美术专业考生按考场公布的试室进行考试,音乐考生的考试按考场的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
3、音乐专业的舞蹈考试:考场现场提供放碟机和录音机供考生在考试时使用,如考生需要配音乐的请自备音乐带(碟);声乐考试:现场提供钢琴和伴奏,考生如需要请自备歌谱,不准自带伴奏。
4、美术专业的考生请自带画具(包括画板),考试用纸的规格为四开,由考场提供,一律不许自带考试用纸。